114學年度 小藝人甄選結果公告
(一)經學校評定表現優異之組別,頒給「校園小藝人」證書,依照評審評定之分數分為「特優」、「優等」、「入選」。
(二)獲「特優」之參賽學生視表演性質由學校邀請於校慶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