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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es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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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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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

轉知教育局來文: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申請,請參閱附件,並於9月30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一)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
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二)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文件,請逕至該基金會網站參閱(網址:https://www.tf4dr.org/relief_rule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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