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翠國小辦理「新北市115年度校事會議暨校園霸凌防制外部專家精進共識營」活動
一、為深化本市校事會議調查及校園霸凌防制機制之專業知能,落實「重大違法應以調查、輕微爭議調處先行」之核心精神,並凝聚外部專家共識,確立「可調處」與「絕對禁調處」之情境邊界,杜絕校園衝突武器化與司法化,特辦理旨揭精進共識營。
二、共識營辦理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115年10月6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三),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共計2日。
(二)研習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江翠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413號)。
(三)參加對象與資格(錄取名額80人,不接受現場報名):
1.凡具備教育部校事會議調查人才庫或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處理小組人才庫專業資格之人員均得報名參加。
2.115學年度各校依據解聘辦法第9條召開審查會議邀請之外聘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
3.115學年度各校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7條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所聘任之外聘學者專家。
(四)為利行政規劃與餐食安排,請符合資格人員於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前,逕至本市校務行政系統-教師研習系統完成線上報名,錄取名單依系統報名順序與資格審核核定。
(五)為落實校園安全管理與節能無紙化,現場簽到退及進入校園均以「新北校園通APP」中「校園出入」模組實施,請與會人員先行下載安裝並確認帳號權限。
(六)全程參與者由本局核實核予教育人員進修研習時數12小時。
三、詳請參閱附件資料
二、共識營辦理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115年10月6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三),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共計2日。
(二)研習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江翠國民小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413號)。
(三)參加對象與資格(錄取名額80人,不接受現場報名):
1.凡具備教育部校事會議調查人才庫或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處理小組人才庫專業資格之人員均得報名參加。
2.115學年度各校依據解聘辦法第9條召開審查會議邀請之外聘調查人才庫專業人員。
3.115學年度各校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7條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所聘任之外聘學者專家。
(四)為利行政規劃與餐食安排,請符合資格人員於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前,逕至本市校務行政系統-教師研習系統完成線上報名,錄取名單依系統報名順序與資格審核核定。
(五)為落實校園安全管理與節能無紙化,現場簽到退及進入校園均以「新北校園通APP」中「校園出入」模組實施,請與會人員先行下載安裝並確認帳號權限。
(六)全程參與者由本局核實核予教育人員進修研習時數12小時。
三、詳請參閱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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